Friday, October 13, 2006

我我我我我

原來我很介意別人怎樣看我。

原來我很容易哭。尤其是受委屈的時候。

原來我很需要被我重視的人了解。如果我的說話被誤解,我會不厭其煩地解釋,直到對方明白(或怕我煩所以敷衍說明白)。

如果我一直當你是朋友,但你只把我當作你講是非的一個題目,我會很傷心。但我已經學會放手,畢竟我的朋友多的是,少你一個不算少。

原來我愛我的家人,比我想象更多。但我從來沒有表現出來。

原來在工作的層面上,我從來不是一個有野心,喜歡挑戰的人。一份朝九晚五,不需用腦的工作,其實最適合我。

原來我是很膚淺的(見到靚仔會開心半天!)。

原來我的意志力很薄弱。看我減肥減了這麽多年還是老樣子便知道了。

原來我是一個記仇的人。我可以原諒一個人,但他對我的不好,我一世都會記得。

原來我很怕看那些關於落後民族的紀錄片。一看到他們的大耳窿,畫花了的臉,吃樹皮(或其他奇怪的食物),我會毛骨悚然。我承認在這事上,我是徹底的種族歧視。

原來我不喜歡我的芝士被移動。“改變”跟我,從來也不是好朋友。

原來我非常極度十分不喜歡社交。 在社交場合,我可以表現得很好,但我一點也不享受。

最好的工餘節目是回家跟貓玩。看看電視也不錯。跟愛人家人朋友在家吃飯也很好。

原來我在這裡寫的東西,真的有人看。謝謝你們給我的回應與鼓勵。我開這個blog,就是爲了跟你們分享,這目的,現在總算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