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也喜歡做少奶奶
究竟工作的自身意義是什麽?
有人說,他熱愛工作。工作帶給他滿足感。
這句説話對我來説是本世紀最大的疑團,因我從來沒有這種感覺(儘管我曾經很努力希望得到這種感覺)。成功談判到一個項目,起稿一份完美的合同,幫公司賺大錢/避免嚴重風險,對我都不疼不癢。老闆的讚美會令我快樂半天,但不足以令我大叫“嘩,好滿足啊!”。
工作自身從來沒有給我滿足感,我的滿足感來自有工作的後果 -- 每月月底那份不太少但又不太多的薪水 -- 以及那份薪水可以為我帶來的有機快樂農場蛋漂亮衣服酒店晚膳出國旅遊罐頭貓糧乾洗找卡數做善事交稅助養兒童買東西給父母請朋友吃飯買匯豐股票對沖基金等等等等。
工作雖然規限了我時間上的自由,但它能帶給我物慾上的自主。而這種物慾自主帶給我安全感 -- 知道自己有賺錢的能力,戶口定時有進帳,一旦發生什麽事情自己也可照顧自己和身邊的人 -- 這種感覺使我睡得安穩。
雖然我也喜歡做少奶奶,由早到晚看電視跟貓玩弄蛋糕上網做運動發白日夢逛街看書聼音樂做家務煮晚飯,但我還是寧願聼聼電話會議,看看合同,跟自己客戶/對家律師吵吵鬧鬧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