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咩事呢究竟?

爲何一件超級簡單,在任何一間公司可以3天辦妥(如在我以前工作的律師樓,1天!)的小事,在這家公司裏,3個月後還是停留在“管理層審批”階段? 這三個月來,爆了不同的大大小小的鑊,全都是因爲管理層(一層又一層)未能及時審批這簡單小事情。明明可以避免的問題,全因一個“慢”字,搞到一鑊泡。今天剛發現,還要上呈更高一層。講到尾,人人想卸膊。

極度沮喪。

現在連政府部門都有performance pledge啦。

中資機構,唉。